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
发布时间:
2026-04-27 14:02
来源: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我司声明如下:
自 2026 年4月起,我司子公司及受托方将在过渡期内依 GB 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、GB 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00 号)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,逐步推进产品标签的更新工作。
提前实施新版标签要求的产品,将严格按照新要求进行标签的设计、制作和使用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新旧标准过渡期间,市场上会出现新旧版标签产品并行流通销售的情况,我司将一如既往把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置于首位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积极履行企业责任持续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、优质、美味的产品。
我司确保于 2027 年3月 16 日起生产的全部产品符合新版标准及办法的要求。
特此声明!
滁州喜多多新食材科技有限公司
2026.4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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